简介:2008年,针对当时比较严峻的经济形势,市人大常委会用8个月的时间,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检查督导、整改总结四个阶段组织开展了税法执法大检查。检查工作实行市、县(区)、乡(镇)三级人大联动,人大、政府、司法三方面联动,财政、地税、国税三系统联动,坚持把工作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2008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税法执法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提高依法治税的水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决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取得了实际效果:一是财政收入有明显增长;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三是税收执法环境有所改善;四是税收征管行为日趋规范;五是整体服务意识明显增强。2008年,我市税收收入比2007年增长22.0%,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达70.3%。2009年,我市在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环境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实现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4.0%,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