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东 超 莹 莹)近日,光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从快批捕一起绑架杀人案件,陈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以绑架罪被批准逮捕。而帮助陈某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小伟则以包庇罪,陈某、董某以窝藏罪被批准逮捕。
2012年3月份以来,陈某等四人密谋绑架陈某的二爷陈某某,向陈某某的儿子勒索赎金200余万元。5月6日夜,陈某在实施绑架的过程中导致人质陈某某死亡,后掩埋尸体。5月7日他们仍打电话向陈某某的儿子索要赎金。案发后,他们分头逃窜,陈某的同伙程某逃至其大姨家躲藏,其大姨董某为其提供躲藏住所,通风报信。在此期间程某的妻子通过董某向程提供逃跑资金1500元。陈某堂弟小伟又教程某如何逃避公安机关追捕,帮助程某潜逃。
受理案件后,承办人经过认真细致地阅卷,审查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等四人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犯罪嫌疑人小伟的行为构成包庇罪,犯罪嫌疑人程某的妻子、董某的行为构成窝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