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瑛)日前,浉河区法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服务“三夏”生产。
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该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正确行使管辖权,确保司法救济渠道畅通,不抬高立案门槛,不降低立案标准,依法审查立案基本条件,依法为当事人进行立案指导,依法及时受理案件,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是巡回办案与社会法庭办案相结合。该院审执业务庭加大巡回办案工作力度,巡回法庭法官携卷下乡,到田间地头,现场立案、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对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及时进行庭前调解,实地化解矛盾纠纷;对赡养、人身损害等案件或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审理。
三是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建立健全“诉讼告知”、“诉讼释明”和“诉讼救济”等制度,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指导。充分运用“法官释明权”,增强诉讼透明度和公开度,切实减少当事人对审判的误解和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正确对待诉讼风险,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四是及时调整工作时间。该院要求各业务庭根据农忙时间调整工作时间,利用群众吃早饭时及午间向当事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送达诉讼材料,利用雨天农闲时组织当事人调解等,尽量不耽误当事人的夏收、夏种工作。
五是从严从快办理坑农害农案件。该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实行快立案、快送达、快开庭、快审理、快调解、快执行的“六快”原则,最大限度地节省农民诉讼时间,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