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许昌等七个设区的市和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各县(区)和驻信解放军、武警(消防)部队等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了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38名。

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538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认为,各选举单位在选举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538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现将538名代表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予以公告。

(名单见今日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