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日前,罗山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
审判流程实行网络化管理。该院认真落实立审、审执、审监“三个分立”,建立立案--审判--审监工作流程,实行审判流程网络化管理,具体量化案件审判流程全过程,对立案、送达、开庭、结案、归档等环节自动跟踪,使审判人员进行的每一步程序,都在系统的监控之中,并自动统计处罚分数。
案件质量进行量化考核。该院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对部门和法官个人的办案质量进行量化考核。严格依据《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规定,对审判、执行部门及法官个人,量化结案率、上诉率、调撤率、裁判文书上网等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定期通报,与绩效考评挂钩。
定期开展庭审观摩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该院结合“两评查”活动,每季度由立案庭随机抽取案件,组织全院干警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观摩,并由审委会委员进行打分,评出优秀审判长和优秀独任审判员。每季度开展一次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由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在案件质量评查时予以实施,对评出的优秀裁判文书进行公布,并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奖励。
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该院制定《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施意见》,凡是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规范人民陪审员的使用和管理。该院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细则》,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赋予人民陪审员一定的监督权力,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76件,审结941件,结案率96.4%,无一起超审限案件,案件上诉、发回重审及改判率均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没有一起案件因审理不当而引发当事人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