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地税宣)近日,新县地税局针对城区管辖户数多、极易发生执法风险的实际,侧重行政强制种类、设定、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的深入讲解,对文书填写作出更加细致地规范,并采取“三清一严”加强《行政强制法》贯彻落实中的监督。

该局一是清醒思想认识。通过由浅入深、由面到点的辅导学习,将行政强制的原则、主体、程序和责任向基层一线层层输导,使其加深理解、准确适用,时刻坚持依法行政、清醒风险意识,在思想和行为两方面防范风险。二是清晰执法主体。在贯彻行政强制法过程中,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加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监督,不具备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强制。三是清正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强制执法过程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如有以上行为,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四是严格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的有关程序规定,完善行政强制流程,规范行政强制范围,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