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向 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产业集聚区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发展新途径,在产城互动、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探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有力推动了集聚区又好又快发展。

在产业集群培育上,推行择地落户。为优化全市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更好地培育产业集群,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招商引资项目择地落户产业集聚区的若干意见》。对市内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因地理位置、规划限制或产业配套等原因,不能在本区域内实施的,鼓励择地落户到市内相关联产业集聚区。这样做有利于产业集群的培育,有利于协作共赢,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招商积极性。目前,全市已有10多个亿元以上项目采取了这种模式,如浉河区引进的同合车轮等5个装备制造项目,择地到信阳市产业集聚区建设;潢川县引进的清华产业园项目,择地到信阳市产业集聚区电子产业园建设。

在服务项目落地上,强化贴身服务。实行“四集”服务。“四集”服务是指情况集中咨询、项目集中办理、问题集中办结、投诉集中处理,核心是放权、服务,凡集聚区能办的事项一律下放,凡集聚区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一律集中督办并限期解决到位,该项工作已被市委、市政府作为各级各部门推进“两转两提”的重要内容。实行“零阻碍”服务。为了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对产业集聚区企业发展实行“零阻碍”服务的实施办法》,服务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并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对入驻产业集聚区企业实行全过程“零阻碍”服务,强化首问负责制、全程代办制、一周办结制、一次收费制、检查审批制、警企共建制、投诉直办制等7个方面服务措施,并对违反“零阻碍”服务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行为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向企业道歉、取消评先资格、通报批评等;情节较重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调整岗位、免职或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对主管领导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对主管领导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通过不断督查,“零阻碍”服务措施得到落实和巩固,一些地方还结合实际进行了完善和创新。

在乡镇财源建设上,强化集聚区主平台作用。建立完善乡镇财源建设考核机制。根据全市产业布局,各乡镇不再大规模发展非农产业,这样就与乡镇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形成矛盾,因此,我市提出把乡镇财源建设重点放在产业集聚区考核上,引导乡镇利用产业集聚区的平台开展招商引资,把招来的项目择地落户到关联产业集聚区,按照“异地共建、税收分成、引进方和落户方共同受益”的原则,引进的落地项目产生的投资、税收和产值按比例分配给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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