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学义 王应耸 王彦喆)日前,为确保基金安全,切实维护参合农民权益,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推动分级就诊和合理诊治,按照省、市部署,结合县里实际情况,淮滨县大力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开展门诊总额付费。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门诊统筹管理机制,该县开展了门诊总额付费工作。该项工作限定在乡镇卫生院实施,按照总额预算控制、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绩效考核、奖惩分明的管理原则,实行县办乡管的管理模式;参合农民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门诊费用按照50%的比例进行补偿,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为70元,可在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
二是执行单病种限额付费。该县执行单病种限额付费改革,认真进行病种筛选、费用测算,按照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测算补偿定额费用,确定单病种定额付费标准。
三是推行住院费用总额预付。该县按照总额控制、收支平衡,多方参与、公开透明,合理支付、风险分担,综合考核、动态调整的原则,对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实行住院费用总额预付。根据往年统筹基金结余和当年筹资情况,综合考虑往年实际住院补偿额、住院人次、次均住院费用、总额增长幅度、实际床位数、技术能力及设备条件等因素,核定住院总额预付金额。实行“按月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支付,预付总额分解到月,每月初按当月预付额的90%预拨医疗机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年终统筹结算。
该县通过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从制度上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的运用,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了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提升了参合人员受益水平,保障了新农合基金安全,促进了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