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宗旨是什么?

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依据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宗旨是集中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和国家、单位同比例补贴的资金,重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同时,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的福利。为实现这一宗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必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问: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是哪些?

答:国务院《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即所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问: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谁?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问: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一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经省政府批准,我市目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为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各8%。对有条件的企业单位,经批准后,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原则上不得超过12%。

问:拒缴住房公积金有何处罚?

答:国务院《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务院《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单位经济困难,能否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国务院《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问: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答: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一是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免征个人所得税。职工发生规定的住房消费支出时,可提取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解决部分自筹资金来源。二是职工购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低于商业贷款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减轻职工还款压力。三是具有一定社会保障功能。职工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用于养老。

问: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答:1.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一样,是国家规定的职工应得利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既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树立了企业“遵章守法、规范经营、善待职工”的良好社会形象。2.作为企业关心职工权益的一项实事,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促进企业长远发展。3.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减项目。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可以按规定把发放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这样既增加了职工收入又相应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问:职工如何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答:1.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2.持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到银行柜员机查询;3.通过拨打自动语音电话6211234查询。

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承诺时限

1.缴存登记:手续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

2.个人账户设立:手续齐全2个工作日内办结。

3.变更登记: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4.注销登记: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5.账户转移:手续齐全,同城转移3个工作日内办结,异地转移5个工作日内办结。

6.账户封存与启封:手续齐全2个工作日内办结。

7.汇、补缴:手续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

8.缴存基数调整: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如需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关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www.xygjj.cn)。

住房公积金缴存咨询电话:6368305 636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