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熊建中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辖区经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应该说是检察机关一个永恒的主题。省委书记卢展工在《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一文中指出,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根本途径在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讲转变,首先要从领导干部转变开始。在今年3月份全省检察机关“加强调查研究,转变工作方式”视频会议上也强调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领导素能,转变领导方式,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推动发展战略落实的有效方法和运作方式,充分体现了求是的工作理念、求真的工作态度、求效的工作方法、求实的工作作风。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保障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要紧紧围绕经济工作大局,用领导方式转变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快速发展。

一是要坚持一个“学”字。转变领导方式需要科学决策,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提升自身素质,加强文化知识“充电”,尽快适应时代的需要、形势的需求,已经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前提。由此可见,要想实现领导方式转变,必须善于学习,敏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奉献;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呼应时代,不能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固步自封。要通过学习来创新,活跃思想,启迪思维,不断提高自身的决策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找出工作的不足与差距,找出方法和措施上存在的缺点,找出决策上存在的偏差,进而有针对性地找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才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服务经济建设工作办好、办实。

二是要坚持一个“情”字。转变领导方式,增强指导工作的效果就要求我们必须自觉遵循司法规律,做到在执法办案中想到和谐稳定,做到由单纯强调把案件办准向把案件把好转变。要贯彻好执法为民的理念,多搞联系群众、多搞调查研究,真正体民意、察民情。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替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对群众提出和反映的问题,必须满腔热情地依法处理,决不能漠然置之,更不能粗暴对待。要用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主要标准,才能把实事办得更得民心、更顺民意。

三是要坚持一个“行”字。领导要有领导魅力,更要有人格形象。领导同志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什么样的人格形象。转变领导方式,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力戒形式主义,克服“决心在嘴上、行动在会上、落实在纸上”的花架子,做到不仅发之于口,更重要的是见之于行,用实际行动来取信于民,惠泽于民。服务经济建设,要求在具体的检察工作中要多办使老百姓得实惠的事,莫办只给上级看的面子上的事;多上“民心工程”、“惠民工程”,莫上“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四是坚持一个“实”字。转变领导方式,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求实绩。要把求真务实当作一面镜子,要经常用来照一照,要把求真务实当作一把尺子,要经常用来量一量。要重心下移、扎实推进,不能蜻蜓点水、敷衍塞责。要坚决杜绝做“空谈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杜绝只练“唱功”,不练“做功”的现象,要量力而行,反对好高骛远;要真抓实干,反对讨巧作秀;要合理用力,抓住关键,反对漫无目的,盲干瞎干。

五是坚持一个“纪”字。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委、同上级检察机关保持高度一致,对地方经济建设的相关规定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要通过严明纪律,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严明工作纪律,说了就算,定了就干,步调一致,务求实效。在工作中要自觉抵制各种说情和干扰,始终树立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保持廉洁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确实做到理论上清楚,政治上坚定,经济上清白,作风上务实,业务上突出,生活上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