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龚子清 董海成)近日,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与龙山派出所密切配合,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件。

5月21日17时,龙山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方某报警称,近期有人多次给其女儿及家人发信息,威胁将纵火烧其家房屋并杀其全家。龙山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并把案情向罗山县公安局领导、刑警大队负责人作了汇报。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为曹某(男,32岁,武汉市汉阳区人),2009年在罗山华联超市务工时与方某的女儿相识恋爱,后二人到武汉务工,期间因性格不和,方某的女儿提出分手,并于前不久返回罗山。曹某怀恨在心,多次用手机给方某及其家人发信息威胁纵火烧其房屋并杀其全家,并已潜入罗山伺机作案。

听取情况汇报后,罗山县公安局局长张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专案组,精心制定抓捕方案,21日夜8时20分,民警在罗山县城关镇龙祥小区附近一小吃店内将曹某抓获。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曹某交待了犯罪事实,5月6日以来,其多次用手机发信息给方家人进行威胁,5月6日中午,从武汉乘车至罗山,之后连续几天晚上,携带砍刀、汽油来到方家附近企图纵火、行凶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