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日前,罗山县法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服务“三夏”生产。

加大打击力度,严惩销售贩卖假冒伪劣农资行为。该院积极加强同县工商、物价、公安等职能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为“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审结和执行,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适时调整工作时间,尽力方便辖区群众诉讼。该院要求各业务庭,在“三夏”生产期间,调整工作时间,向当事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送达诉讼材料,组织当事人调解等。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坚持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就地化解纠纷,保证农村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生产。

认真开展走访帮扶,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该院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需求,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生活生产上的实际困难,纠纷排查,防止矛盾扩大和激化。

强化法制宣传,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该院在开展便民诉讼活动的同时,还印制了大量法制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到集市、村庄、田间地头广泛开展宣传,向群众讲解与农业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化肥、种子等纠纷案件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