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新
据《法制日报》5月23日报道:为了入党、升迁,小学毕业却谎称中专毕业,后又伪造专科学籍档案,谎报本科学历;篡改档案,11次填报不同出生日期,为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山西河津市某乡镇党委书记薛新民不降反升,最近还升任该市住建局局长。
有评论说:“纵观薛新民这些年的造假历程,称之为胆大妄为一点不为过——需要年龄大时就改大,需要年龄小时就改小;需要工龄提前时就改提前;需要学历高时就改高。”总之,除了姓名和性别是真的,其他诸如年龄、学历、工作履历等统统都是可以随时炮制的。11次篡改档案,除了薛新民的胆量特别大外,咋还有那么多人为薛新民造假“开绿灯”?
作为公务员,作为领导干部的薛新民,按组织规定,其档案并不存放在薛新民工作单位。不管档案是由组织部门保管,还是由人事部门保管,一般人就是查阅,也需要履行必要的手续,甚至还需要负责人批准。而这位薛新民,却是想什么时间篡改档案就什么时间篡改档案,想怎么篡改就怎么篡改;除了需要“技术支持”,没有一些人的“协助”、“帮助”,怕是连档案都提不出来吧?
薛新民档案造假案,是一起典型的“合伙篡改档案案”,薛新民只是当事人之一,只是受益人之一。篡改年龄、学历、工作履历,涉及多部门、多人,并由多部门、多人负责,薛新民是怎样买通的这些人?这些人又是怎样为薛新民造假提供的帮助?这些人是不是把工作岗位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场所?
薛新民边造假边升迁,肯定是又一起“带病提拔”腐败案。由此可见,一个人的“带病提拔”,是由于“圈里儿”更多人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是“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所致。可以肯定,在薛新民档案造假案中,无疑薛新民就是“主谋”,或者也可以叫做“出资方”;按组织程序,对薛新民进行公开处理是必须的。但仅仅只是处理薛新民一个人,显然是不“公平”的。因为有那么多“合伙者”,有那么多造假中的“主角儿”。
为什么很多不正之风、腐败,都是“窝案”、“串案”?有那么一句话:“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领导带什么头,甚至就会兴什么;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队伍。一位公正廉洁领导周围,就会正气上升,歪风邪气抬不起头;一个像薛新民这样靠造假升官人的周围,会把造假当成一种“家常便饭”,不但视而不见,甚至还会鼎力支持。
不让造假者付出“巨大成本”,怕是很难整治造假不正之风。不铲除造假“土壤”,只是处理一两个薛新民,怕是很难刹住造假不正之风。造假是一种不公平竞争,甚至是一种严重腐败,干部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对他们的宽容或心慈手软,必将导致党和政府公信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