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叶文生)6月10日,固始县首期200套廉租住房全部分配到蓼城办事处辖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民手中,这标志着该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又迈出扎实的一步。

廉租住房制度是保障性住房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固始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加大保障房项目争取力度,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全面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成了一批“面积不大功能全、价格适宜品质优”的廉租住房,廉租住房小区道路畅通,基础设施配套,整体功能齐全,尽最大可能为廉租户提供宜人的居住环境。

参加首批200套廉租房住房分配的居民,是根据《固始县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四项条件,一是城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并在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人员;二是连续享受本县城市居民最低收入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的特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三是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四是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按照上述条件,自去年7月开始,蓼城办事处会同15个社区组成调查组,历时3个多月,对申请户逐户调查摸底,在县电视台公告,社区张榜公示,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审查把关,县电视台公示,再次向入住户征求意见,最后确定享受廉租房待遇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