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军 王红星

近年来,由于缺少沟通和信任,医患对抗事件频发,医疗纠纷也常常伴随着激烈的“武力冲突”,封堵医院大门、围攻医务人员、打砸医院设施……据卫生部不完全统计,每年因医疗纠纷引发的严重扰乱医院秩序的事件高达上万起,严重影响和干扰了各级各类医院的正常就医秩序,成为政府工作的一个难题。

针对当前医疗纠纷数量上升、规模扩大,调解难度增加的趋势,市司法局迎难而上,紧紧抓住医患纠纷这一热点难点问题,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介入医疗纠纷化解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医患需求是动力

为了将人民调解与医患纠纷调处有机结合起来,彻底破解困扰党委、政府的医患纠纷难题,市司法局成立专门的调研小组,详细调查了解全市各医院的医患纠纷情况。据了解,仅在我市市区的10余家各级各类医院中,每年大大小小的医患纠纷就高达数百起,这些纠纷中只有极少数是因为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的医疗事故,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医患双方缺乏沟通和信任。患者说:“中央把百姓看病当成民生的大问题,可就是在医院落实不好,服务态度差不说,出了医疗事故还不认账。”医生们也满腹委屈:“做为医生谁都希望把病治好,但不可能百分之百,病没治好就对我们进行人身攻击,以后谁还愿意当医生?”医患纠纷发生后,患者家属往往写标语、打横幅,设灵堂、摆花圈,围堵医院大门陈尸闹事,不仅不利于问题处理,更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局部的稳定。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丽萍多次听取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经过多方论证、反复商讨,最终确立了联合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信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并明确指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就是利用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地位和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给人民调解解决医患纠纷以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以独立第三人的地位,可以保障双方调解自愿,地位平等,提供协商交流的平台,能比较中立和公允地调解医患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人民调解的公益性以及快捷便利的方式都使解决医患纠纷的成本极大降低,成效更加突出,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方法,更是润滑剂、减压阀,稳压器。

专业队伍是基础

为切实加强对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领导,市司法局牵头成立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信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按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要求,设置了接待大厅、调解室、档案室,与市卫生局联合成立了法学专家库和医学专家库,组建了一支30余人的素质高、能力强的医疗纠纷专职调解员队伍。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员在医疗纠纷中的调解能力,市司法局狠抓业务知识培训,从培训调解基本知识入手,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学习,制定了周密的培训方案,在培训中既突出调解规则和调解方法,又紧紧围绕个案进行剖析,学习医学专业知识。特邀请医疗、法律和调解等各方面专家,分别就相关医疗知识、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进行了专业培训,使人民调解员对相关知识有了全面系统掌握。培训中,市司法局严格考勤制度,实行定时、不定时点名,凡两次点名不在者,一律取消调解资格或者重新另行培训,严明了教训纪律,培训结束时还对参训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考核考试,明确规定凡达不到标准者一律取消调解员资格。他们还编制了常用的医疗纠纷调处知识,使调解员们在较短时间内进入角色,为及时有效地解决医患矛盾纠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制度规范是关键

市司法局制定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情况介绍、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工作暂行办法以及工作职责、组织机构等规章制度,明确纠纷处置流程,严格规范调解工作及原则,确保调解工作取得成效。

精心设计调解程序,制作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受理通知书、告知书、调解协议书、调查笔录、回访笔录等格式文书,印制了医疗纠纷调解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汇编,明确了医调委受理案件的原则、范围和工作规程,设专人负责日常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年终统一将归档案卷送医调委审核,发放办案补贴。强化协议履行监督,对经医调委调解成功的保险赔付案件,医调委负责监督保险公司及时赔付,确保了调解协议履行的实效性。

健全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通报全市医疗纠纷工作动态,研究部署下阶段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制定防激化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易激化医疗纠纷,特别是群体性医闹事件,在协调公安机关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邀请法学、医学专家参与,研究制定调解方案和协调、处置措施,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不留治安死角。

人民满意是目标

在实际工作中,市司法局深深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大局,创新服务方式,拓展工作领域,才能获得强大的生命力,实现新发展。自信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市司法局勇挑重担,克难攻坚,积极履职,善做善成,主动派出人民调解员,前期介入弄清事实,后期介入进行调解,先后介入参与调解医患纠纷33起,调成率达到100%,达到了党委、政府满意、患者满意、医院满意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2年5月8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在信阳调研时,专程来到位于建设路的医疗纠纷调解大厅进行实地查看。经过一番详细的考察了解,毛超峰对我市人民调解参与处理医疗纠纷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这种创新之举不仅建立了医疗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而且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必将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出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