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瑞刚)今年以来,淮滨县法院在民事审判中,采取启发当事人,积极促成案件调解,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23件。

该院一是法官积极查清案件事实,通过清楚的事实和确凿的证据启发当事人主动要求法庭开展调解工作。二是审判人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找准调解时机,适时启发当事人,促使双方当事人作出让步,同意调解意见。三是快速审查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对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案件,争取在第一时间实施和完成财产保全工作,为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调解打下良好基础。四是根据案件不同情况,调动多方主体参与调解。对农村常见案件,适时邀请乡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参与调解,共同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五是对民事案件调解中存在的疑难问题,适时召开调解工作研讨会,总结调解经验,探索适用于不同案件、不同情形的新调解方式和方法,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