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国民 闻俊义)为贯彻落实新的《国家审计准则》,提高审计质量,去年以来,息县审计局对所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审理稽核,取得显著效果。

该局规定,所有的审计项目均实施审计组长、分管领导、法制室、局审理会四级稽核把关。审计项目交办后,审计组长对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审前调查的实施、审计通知的下发、入户盘点、收集认定审计证据等逐项稽核把关;分管领导对审计项目的实施全程跟踪监督;法制室对所查出问题的定性、引用法律法规条文是否准确,审计程序是否合规合法等进行核查;局审理会集中听取审计组主审、审计组长、分管领导、法制室负责人对审计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集体把脉问诊,研究处理处罚措施。该办法的实施,有效地规避了审计风险,提高了工作效率。2011年度,该局审计执法力度和案件线索移送均居全市县区审计机关之首,被市审计局评为年度综合考评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