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姚尚林)为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救灾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社会稳定,近日,罗山县生产救灾办公室启动了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按照民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报灾、核灾和指导救灾工作,特别是当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做到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第一时间了解并上报灾情,第一时间启动救灾预案,指导救灾减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受灾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开展救灾工作。为此,该县及时建立了汛期救灾应急值班制度。根据制度,汛期如发生重大灾情,值班人员要在接到报告后半小时内报给带班领导,带班领导及时向县救灾应急办公室负责人汇报,并视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其间,如有贻误拖延者,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