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无钱上网抢劫

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5月13日,固始县公安局民警在县城区发案重点路段巡逻时,一举抓获七名现行抢劫犯罪嫌疑人。

5月13日凌晨1时,该局民警李国辉、代树坤、张俊伟巡逻至县城区蓼北路公疗医院附近时,发现七名男子将一名男青年围住,并将该青年往公疗医院东边的巷子里拉。情况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盘查。经查,这七名男子均为固始县三中学生,年龄均13岁,因没钱上网,便相约在街上寻找对象抢钱上网。(王继强)

飞车抢夺他人财物

被判两年并处罚金

2011年5月16日,被告人朱力(化名)伙同“王五”(在逃)骑两轮摩托车在罗山县人民医院路口抢夺被害人杨某旅行包及女式手提包各一个,包内装有现金2000余元、数码相机一部等物品及被害人顾某女式手提包一个,包内装有现金200余元。5月22日,罗山县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朱力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抢夺公民合法财物,价值达3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到案后,被告人朱力认罪态度较好,可酌予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董 霞)

“小三”引发夫妻纠纷

离婚诉讼请求被驳回

小张与小谢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其二人关系还算融洽。但由于小张感情出轨,与其他女性有暧昧关系,导致其二人经常打架。因此,小张以婚后感情不好及小谢脾气暴躁为由诉至息县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之间应当和睦相处,注重夫妻感情的培养,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被告人小谢之所以脾气不好,经常吵闹,时常砸坏东西,皆是因为原告人小张多次与第三者有染、且不能与之断绝关系的错误在先,被告人小谢之所以多次采取极端手段,也是对丈夫的爱之深。故法院对原告小张的离婚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被告双方在生活中都要反思自己的行为,夫妻之间要互相忠实,相互信任,多为对方着想,多考虑对方的感受。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张其辉 王淑娟)

违章行驶撞死他人

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2月4日7时,被告人熊某驾驶一变型拖拉机由固始县张老埠乡至石佛店乡,当其行驶至石佛乡街道路段时,因前方修路,被告人熊某驾驶拖拉机左转弯借道通行,与魏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至魏某受伤。事发后,被告人熊某找来医生抢救并报警。被害人魏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责任认定,被告人熊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5月28日,固始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熊某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85000元,取得被害方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吕志豪 吴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