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 柳)5月29日,我市召开市直机关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牵头单位汇报会。会议听取市直牵头单位贯彻落实《市直机关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情况汇报,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并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安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国栋出席会议并讲话。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组长参加会议。

刘国栋指出,市直牵头单位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在贯彻落实《市直机关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进展态势很好。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刘国栋强调,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他强调,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是基础,是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关键中的关键。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负总责。作为牵头人不仅要明确本单位的责任,还要切实承担起牵头人的责任,要负起主抓责任,主动与协办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认真解决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问题。三要进一步创新方法。各部门各单位要努力在工作思路上创新、体制机制上创新、方式方法上创新。充分运用“四问工作法”,抓重点,抓特色,抓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四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要在组织协调上发挥作用。所有责任单位对分工任务负有积极协助、主动配合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团结一致、密切配合。五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和效果是否达到了要求,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