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 伟)日前,市房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信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归集存入专户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监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子的养老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业主决策、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重点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明确了具体的办理程序。《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明确了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法律概念和特定范围,详细规定了相关专业经营服务单位维修、养护等不应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项目,同时加强了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维护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