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日前,罗山县法院在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落实四项措施,突出宣传工作的激励作用,有力推动了此次活动深入开展。截至目前,该院已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890余篇,完成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9件,上网裁判文书176份。
一是完善宣传工作考核机制,激发干警参与、支持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今年年初,该院根据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对全院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坚持以“领导重视、围绕中心、积极配合、注重效果”为原则,制定了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把宣传任务明确到庭,责任到人,并将宣传工作设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完不成年度思想宣传任务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二是形成全员协作、全院联动的宣传工作局面,充分发挥整体合力。该院坚持思想宣传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广大干警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不定期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宣传员之间、宣传员与办公室文秘、信息、调研工作人员之间的学习交流,培养对宣传新闻的敏感性,提高写作、选材、文稿相互转化能力,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效果。
三是建立重大活动、重大案件重点宣传制度,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该院大力开展“法官进校园”、“法官进企业”“法官进社区”等活动,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对开展的重大活动和审理的重大案件,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进行蹲点采访报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法院工作。
四是构建三位一体宣传网络,扩大宣传效果。该院不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构建以平面媒体为基础,以河南电视台“走进法庭”、市、县电视台政法栏目等为依托,以网络媒体为新平台,切实为教育实践活动的整体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坚持以综合性、专题性宣传信息为重点,与各级媒体建立互信、互动、互助的和谐关系,及时展示活动开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