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甘东超)日前,光山县检察院领导魏勇和该院民行科干警到光山县法院,与光山县法院副院长胡光友,主管民事、行政、执行、立案、审监的领导以及各庭长一起召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调会,就河南省检察院下发的关于民行检察工作的七项考评内容与法院进行了交流。

协调会上,该县两院领导就如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达成共识: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二是加强协调与配合,法院在借调卷宗、抗诉再审案件上主动配合和支持,做到再审案件快审快结;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力争把抗诉再审的每一起抗诉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三是法检两院共同探索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监督途径,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采取检察建议拓展检察监督的新领域、新思路。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特别是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的违法情形重点监督,采取座谈、上法制课、发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等多种形式,为社会管理创新发挥民行检察工作的职能。五是创新工作机制,成立法检两院民行检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一月一会,科庭配合,共同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开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