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秦 旭)5月24日,我市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李长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进才,市政协副主席任宏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冀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在信阳分会场出席会议。
在收听收看全省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李长根就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作了讲话。他强调,在贯彻学习上要做到“三到位”。一是注重传达贯彻到位;二是注重思想认识到位;三是注重学习领会到位。
李长根强调,在工作部署上要做到“三落实”。一是落实规章制度建设,解决“如何干”的问题。中央政法委等八部门出台的《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是一个纲领性文件,我们要结合信阳实际,对省委政法委等八部门出台的《河南省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实施细则》中的执法检查、案件督办、案件评查等工作程序上的细化、落实上的量化和效果上的责任化,要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规范、系统的制度体系。二是落实组建办事机构,解决“谁来干”的问题。根据中央、省委的文件要求,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要在建立专门的执法监督组织机构上下工夫。三是落实构建工作载体,解决“咋干好”的问题。相对于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主要是把执法检查、案件督办、案件评查作为三个重要抓手,做到有章可循、有的放矢。
李长根强调,在方法措施上要做到“三强化”。一是强化执法监督的点面结合,突出监督的综合效应。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的协同配合,发挥监督的协作效应。加强协作,重点是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的协作,与纪检、组织以及政法部门之间的协作。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的社会参与,彰显监督的阳光效应。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一起参与到执法监督工作中,置执法监督于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