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海燕)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通告提出,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告已经发出近一个月了,市民及医院的反应如何呢?昨日,记者走访了部分医院及市民。
“我看到这条通告后,当时非常兴奋,然而,当考虑到如何执行时,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市卫校附属医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兴奋的是国家越来越重视依法处理医闹了,但心情沉重的是,医院本来是个解除病人疾苦的地方,病人来看病,医生治病,两者目标是一致的,导致现在的医患关系水火不相容,既有医疗高风险、管理不到位原因,也有病人不理解因素,更有体制、机制上不健全的原因。”在市中心医院,一位患者告诉记者:“医闹”本身就违背了我国传统的最低道德价值观。因为,医院是救治病人的地方,即使医院在治疗时有责任,但患者也不能在门诊楼里摆灵堂,更不能封医院大门及救治部门。你想想,如果你的亲人在“医闹”时,突患重病,急需治疗,然而因“医闹”,你的亲人却得不到医治。你会作何感想。打击“医闹”,是应该的。
患者对医疗行为不满意本可以投诉,但为何非要使用暴力,这值得深思。不少人认为,医疗暴力事件频发,是医疗体系内长期存在的一系列矛盾集中爆发的结果。在医患关系中,从双方首次接触起,患者便处于弱势地位。比如,挂号难催生了托关系、走后门,而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当前“老子鉴定儿子”的医疗事故鉴定模式也让患者怀疑。一旦患者经历不公平待遇,难免产生过激行为,将怨气统统撒向医院和医生。还有医院工作人员表示,一旦暴力袭医事件发生,政府主管部门出于维稳,不分青红皂白要求医院“花钱买平安”,而恰恰是这种并不得当的处置方式,导致“大闹大得、小闹小得”,助长了医疗暴力行为。
“当前医院的生存、发展主要来自患者的腰包,这种模式实际上把医患双方推到经济利益对立的格局,医院及医生要增加收入,可是患者却增加了负担;而要减轻患者的负担,医院自然会减少收入。”市卫生局法监科一位负责人称,医患纠纷成因复杂,单纯打击某一方面,是治标不治本,真正要根治必须改变“以药养医”的模式。首先政府要加大投入,让老百姓看病时掏钱少一点。同时,病人对医疗服务的期待也要修正。医疗服务毕竟不像购买商品和其他服务,但公众往往期望值太高,认为花了那么多钱,医生就得治好病,而忽视了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及高风险性。一位医生告诉记者,通告虽好,但主要要看执行力,比如对“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号贩子已经三番五次说要打击,可是一直无法完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