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豫地税发〔2012〕18号)文件精神,结合《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信市地税发【2012】20号)、《信阳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市地税局研究决定,从2012年5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亮剑行动”,特公告如下:

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抓住要害、重点推进,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积极的行动,扎实推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

此次行动将对保险、广告、餐饮娱乐、药品与医疗器材、房地产与建筑安装等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同时,选取发票违法犯罪问题较为严重的其他行业开展重点检查。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亮剑行动”自近日起开始至10月底结束。针对本辖区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违法受票企业等情况进行调查,税务机关举报电话(信阳市地方税务局12366、信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6219261)。

此次行动的主要内容是清查纳税人是否存在超范围领购、使用和代开发票行为;清查纳税人发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违章行为,重点对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行业纳税人进行检查;清查使用定额发票、网络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存在申报缴纳与发票开具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清查使用手工发票、离线开具发票、开具网络发票纳税人是否存在“大头小尾”、“单联填开”、虚开发票等违法违章行为。

加大对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检查力度。对购买、使用假发票企业进行解剖式检查,查办典型案件。做好假发票“卖方市场”整治工作。联合公安机关对制售假发票犯罪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对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商业街道等兜售、贩卖假发票问题严重的重点部位进行清理整顿,净化社会环境。

在“亮剑行动”中发现的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信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