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向鹏飞)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2年第68号公告,其中,我市“潢川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已经形式审查合格、予以公告。在2个月的公告期内无异议,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合格后发布批准公告,对所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予以保护。

“潢川甲鱼”富含多种微量元素、营养价值高、口感好,是具有显著地理特点的优质甲鱼,有着悠久的历史、人文渊源,目前在潢川县已形成孵化、养殖、加工、销售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年产甲鱼达1000吨,产值达4亿元,是河南省最大的甲鱼繁养基地,被誉为“甲鱼王国”。潢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甲鱼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成立了潢川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县质监局、县农业局、黄岗镇、县甲鱼养殖合作社等单位组成的“潢川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办公室。申报办公室积极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图片10多万字,挖掘历史渊源,制定技术规范,送检样品、撰写申报材料。在省、市质监局的精心指导下,申报材料通过省质监局审核并推荐给国家质检总局,材料一次性通过形式审查,并公告受理。

“潢川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开展,将为打造“潢川甲鱼”全国知名品牌,促进甲鱼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