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祝 冰 张 静)近日,淮滨县检察院拿出专项资金为每位干警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并组织全体检委会委员及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以确保在《刑事诉讼法》实施后能够准确、熟练地运用,为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奠定理论基础。
在学习中,该院检察长宋松对《刑事诉讼法》修正的内容主要涉及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察监督等八个方面予以阐释,并介绍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过程以及掌握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接着,干警围绕检察工作如何适应《刑事诉讼法》的要求,重点就《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如何加强公、检、法配合和制约、律师介入、证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展开了分析探讨,干警普遍认为《刑事诉讼法》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活动最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之一,此次对该法修改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作了许多重要规定,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多的执法任务和监督职责。同时也对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自觉转变执法理念,主动规范业务工作,从思想认识、工作衔接等方面为《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贯彻实施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