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罗山县检察院在罗山县县委和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抓队伍建设,推动了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一年来,该院控申接待室被最高院评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驻信阳监狱检察室再次被最高院授予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省检察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宣传工作连续3年受到最高院表彰,连续10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服务大局工作卓有成效。该院一是出台服务和保障措施。研究制定《罗山县检察院服务县“四区”建设工作意见》,从政策上、法律上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积极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二是严厉打击涉农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影响农村稳定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盗窃、诈骗、制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的犯罪。
自侦查案工作扎实推进。该院一是领导带头克难攻坚,确保大案要案顺利办理。二是充分发挥侦技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的作用,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加快案件消化处理。2011年,该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件23人,其中大案12件,涉及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人。
刑事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该院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二是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三是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2011年,该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1人、提起公诉216人,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诉讼监督工作稳步推进。该院一是加大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力度。组织县公安、县工商、县地税等20家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共追捕6人,追诉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案5人。二是加强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监督。通过报刊、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和法制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民行业务,扩大工作知名度。
涉检信访工作群众满意。该院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或退回公安机关作其他处理的案件,在作出决定前均与举报人、受害人、申请人联系沟通,释疑解惑,化解信访风险;而对那些在受理公安提请逮捕或移送起诉时就是涉法上访的案件,主动采取措施稳控息诉,决不让其在检察环节再上访。
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成效显著。该院一是积极开展一案一建议。二是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2011年,该院共接受社会查询行贿犯罪档案252次,真正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队伍素质显著提高。该院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系统学习《何平九论》系列文章,使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得到了及时更新和提高。二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促使干警形成自觉、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形势。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层层签订《车辆管理责任状》,切实加强警车管理,严把警车申请、使用审批、外出管理“三关”,减少违规使用警车,外出乱停乱放等问题发生。加大纪律作风督察力度,成立检务督察办公室,经常性地进行检务督察,重点督察干警迟到早退、工作期间在岗、玩游戏、值班脱岗等违规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