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瑛 陈 娟)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突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复杂,调解率偏低的现状,日前,浉河区法院从“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出发,积极创新工作方法,破解刑附民案件调解难题,及时维护了刑事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院长亲自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该院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矛盾大,涉及当事人多,赔偿数额大的案件,院长亲自与承办法官一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向当事人辨法析理,化解矛盾,促成调解。
二是巧用良风善俗促调解。该院将当地的民风、民俗进行整理,形成对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指导性意见,并巧用良风善俗调解民事赔偿纠纷,符合社情民意,达到“事了、止争”的目的。
三是穷尽调解的方法。调解不可能一次成功,需要耐心地反复调解,穷尽所有的调解办法,该院把所有的办法都用尽也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时,再作出判决。
四是纳入法官绩效考评。该院将刑附民案件的调解率作为对法官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标准,调解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的法官,年终被评选为“调解能手”,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提高法官调解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