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西亮
4月8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河南省新密市大隗镇一宗系列盗羊案件。今年春节前,大隗镇徐景阳等20多户村民数月之间连续被盗山羊200多只,价值近20万元,后经当地警方全力侦察,最终破获了此案。然而,笔者在为新密警方成功破案称道之时,却对该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一句话颇有疑虑。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公安机关不但要管大案、破大案,还要管小案、破小案,像这类偷羊案件,我们也要侦破”。很显然,在这位负责人眼里,这种盗羊的案子被划归到了“小案”的范畴。尽管也许这位负责人并无小视此类案子之意,而且积极侦破了这一所谓的“小案”,维护了村民的利益,但这种习以为常地、潜意识地以案值大小论案件大小的理念确实值得商榷。
那么,类似大隗镇村民失羊的案件究竟是大案还是小案呢?这里且不说20多户人家、近200只羊、20万元这个数目的大小,单看农民养羊的过程和丢羊后的情绪反映,就很难潇洒、大气地将之视为小事、小案。徐景阳是一位60多岁的老人,其老伴早逝,子女在外地打工,一年前,他多方筹措了2000多元钱买了8只羊羔饲养,从此,8只羊成了他生活的全部寄托,他开始每天写“养羊日记”,把每只羊的特征、喜好、饮食多少以及羊圈冷暖、干湿情况都详细地记录下来,以确保羊健康生长。羊成了老人生活和生命中最重要的内容。当一夜之间发现自己沤心沥血饲养的8只羊全部被盗之后,徐景阳连棉袄也顾不上穿,在严寒的野外东奔西跑找了一天又半夜,此后,如同失魂落魄一般,整整3天粒米滴水未进。另一位丢羊的老汉竟然恨愁交加,突发急病,从此瘫痪卧床……
大与小是相对的。对于千万元、亿万元富翁们来说,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也许是个小数。而对于普通农民,尤其对那些一年到头面朝黄土背朝天,家徒四壁、身无长物的穷困农民来说,每一分钱都是他们用无数滴汗水换得的。十几只羊,一万多元,是他们赖以生活的依靠,是整个家庭的支撑,丢了羊就是失去了支撑,就等于塌了天!
大和小实质上就是一种理念。理念不同、视角不同,大和小的概念以及对其的理解也不同。新密市公安局那位负责人无意中的“小案”说代表了时下相当一部分人的“大小”理念,也能反映一些当政者对普通百姓利益的态度和感情。如果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办一切事情、作一切决策都能从百姓的视角和百姓的利益出发,都能站在百姓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处理问题,那么,许多诸如针头线脑、丢鸡失狗的“小事”、“小案”,也必定是“大事”、“大案”甚至“要事”、“要案”。反之,百姓心目中塌天的“大事”、“要案”也自然属“小事”、“小案”了。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百姓是为官者的衣食父母,百姓利益无小事!只有有了这种理念并真正在心目中定位了这种理念,真心实意地按照这种理念行政,躬行不怠,才是老百姓需要和拥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