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研究解决办法,提出自纠处理意见,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纠正处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形成工作总结,于4月30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改阶段(5月1日—6月15日)
整改处理是专项治理工作的核心工作。要以查处违规用地和土地闲置浪费为重点,集中整改突出问题,严肃查办违法违规案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问题逐宗提出处理意见,限期处理到位。对批而未征土地,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后满2年未实施项目征地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对未满2年的要限期完成征收工作。对征而未供土地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供应手续,对类似城区道路、公共绿地、公共休闲广场等用地主体不明确的土地,要集中划拨给对口部门或辖区政府、管委会等。暂时供不出的土地,一律纳入政府储备。对于已安排项目的用地要依法加快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对已供土地还未开工建设的闲置土地,要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对成因复杂、问题突出的,要采取“一地一策”、“一企一议”的方法,逐宗提出解决办法。对应收取闲置费的,要按照上限标准限期收取闲置费;对应征缴增值地价的,要按规定限期征缴增值地价;对应无偿收回的,要坚决无偿收回。对用地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条款的,要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购置新的土地。对违规用地,规划部门要重新核定规划设计条件,据此进行地价评估,追缴土地出让金,并依法进行经济处罚。
(三)考评验收阶段(6月15日—7月15日)
在各县区对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问题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治理整改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各县区也要抽调人员参加考评组,互相对查。一是调阅档案资料,必须同上报的有关数据相一致;二是实地查看,有针对性地看是否实施拆除或已开工建设;三是走访单位和企业,了解专项治理过程中把握的政策界限是否适当。考评验收以违规用地和土地闲置浪费为重点,以“三率”为目标,检查批后征地率是否不低于80%;征后供地率是否不低于90%;闲置土地处置率是否不低于60%。根据“三率”的实现程度,进行量化打分。对不达标的,除保障房、省重点工程、标准厂房以外的用地,停止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等的报批工作。
(四)总结表彰阶段(7月15日—7月31日)
各县区要注重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着力创新监督机制,积极推动土地管理机制改革,探索和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违法违规的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于7月20日前书面报送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要总结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要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排除干扰和阻力,保障人员和经费需要。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负责,发挥职能作用,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里成立以市纪委书记为组长,政府相关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专项治理工作,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从监察、发改委、规划、建设、房管、综合执法、国土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收集、督导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各县区政府不仅是这次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主体,同时也是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各职能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国土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违规用地闲置土地的认定;发改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情况审查和开发建设投资额及占总投资额比例的认定;规划部门负责是否符合规划、是否按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工建设、是否违规调整容积率的认定;建设部门负责开发建设土地面积及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比例的认定;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认定;房管部门负责在违规用地和闲置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认定;监察部门负责审核违法违规用地、闲置土地认定处置的过程、结果是否依法遵规履程,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负责严肃查处违规用地背后的腐败问题。通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土地闲置浪费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依法办案,严格问责。专项治理工作必须把握好各方面的政策,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确保查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考验。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市土地闲置浪费专项治理举报电话是12336或0376-6366610,邮箱:xyjwzfs@sina.com),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受理社会和群众的举报,认真梳理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闲置土地和违法违规用地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违法违纪问题突出、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分期分批挂牌督办,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特别是对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凡在此次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各执法部门在做出正式处理前,一律报领导小组进行政策审核后依法办理。专项治理开始后新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从严处理。要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和剖析研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并公开公布一批闲置浪费土地和违法违纪用地案件。对于因政府主要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浪费严重的地方,要对政府主管领导进行约谈;对于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和“恶意囤地”的,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为囤地、圈地、炒地和违规用地提供虚假评估报告,高评低估土地价格扰乱土地市场的,要对地价评估机构和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跟踪督查,务求实效。在这次专项治理过程中,跟踪督查要贯穿始终。要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掌握进度和解决问题相结合。各县区每10天要向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一次工作进度。各单位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狠抓落实上,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工作抓深、抓细、抓具体。要建立“周通报、旬碰头、月汇总”制度,及时掌握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要注重解决突出问题,注重统筹推进,注重实际效果,确保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中共信阳市纪委
信阳市监察局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