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焕群

如何发挥检察机关的司法能动性和职能作用,进一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努力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

一、积极转变执法理念,竭力为民企发展服务

深化检察理念,树立大局意识。要不断用正确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认识新时期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并对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服务民企、发展经济”的观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

依法行使权力,坚持扶持为主。在执法中,要严格区分民营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改革探索过程中出现的失误与犯罪的界限,合法劳动报酬、合法非劳动收入与非法收入的界限,民营企业和所挂靠国营、集体企业的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与采用违法手段恶意串通侵吞国有资产的界限,行贿受贿与正常礼尚往来的界限等。

推进检察改革,促进民企发展。检察机关应该立足本职工作,找准与民营企业的切入点,推进执法改革,在法律容许的框架内进行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胆尝试,如为民营企业开通检察工作绿色通道、设立民营企业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简化民营企业服务程序等,使检察机关积极扮演公共利益法律代言人的角色,为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经济的利益,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的司法职能,确保民营企业的权益而努力。

二、建立检察服务站,推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

实现对接,加大服务力度。检察机关应当从自身找原因,积极创建检察工作服务站,设专人与各民营企业沟通,与民营企业实现零距离接触,主动与企业协调,构建好检企定期交流的平台,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与民营企业做知心朋友,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努力提升服务层次,为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把脉”。

加大“严打”整治力度,保障民营企业良性发展。检察工作服务站要深入到民企内部,切实做好打击犯罪、保护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努力做到两个优先:一是优先立案。二是优先查处。

三、打击犯罪行为,强化企业的管理监督

强化严格执法,打击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应紧密结合检察职能,继续把依法预防和查处国家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职务犯罪放在重要位置,加大力度查办阻碍民营企业正常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要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严重损害市场经济中的渎职侵权案件置于突出地位,切实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护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开展法律监督,营造发展氛围。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通过抗诉程序,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加大民事、行政监督力度,对民营企业不服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裁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检察机关应及时受理,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起抗诉,以维护民营企业的正当利益,确保司法公正。

帮助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针对部分民营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等问题,检察机关要积极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法律专题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引导民营企业管理者、员工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机制,按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帮助企业加强管理,使民营经济快速、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