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4月6日,根据信阳市在3月份开展的涉重金属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检查行动查处的典型违法问题,信阳市重拳出击,分别采取了“挂牌督办”、列入“黑名单”等处理措施。其中,2家企业被挂牌督办,2家企业被列入环保“黑名单”。

“挂牌督办”企业名单:

1.商城中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履行“环评”、“三同时”手续,锅炉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未执行“五联单”制。

整改要求:限期补办“环评”、“三同时”验收手续,锅炉废气达标排放,规范处置危险废物,未通过“三同时”验收之前不得生产。

整改时限:3个月

2.潢川县甾体生物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履行“环评”、“三同时”手续,长期违法生产。

整改要求:限期补办“环评”、“三同时”验收手续,未经“三同时”验收之前不得生产。

整改时限:3个月

列入“黑名单”企业名单

1.光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存在问题:未建成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垃圾渗滤液超标排放。

整改要求:于2012年8月31日前建成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并经“三同时”验收后投入运行。

整改时限:5个月

2.新县垃圾填埋场

存在问题:未建成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垃圾渗滤液超标排放。

整改要求:于2012年8月31日前建成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并经“三同时”验收后投入运行。

整改时限:5个月

对以上被“挂牌督办”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提出通报批评,望4家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到位。同时,希望各县(区)政府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类似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改,督促相关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杜绝类似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信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