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史瑞鑫 王 猛)近日,我市审计整改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督促下,取得显著成效,市本级根据审计建议整改完善了三项财政管理制度。

出台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市政府按照“谁举债、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完善了偿债准备金制度,防范了债务风险;明确责任,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将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政府性债务资金视同财政资金管理,实施全程监控;建立债务资金收支计划,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还本付息等。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市财政部门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力度,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支、政府采购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内容全面、完整,项目确定、明细,定额科学、公平,程序规范、透明”的原则,将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纳入预算草案编制范围,并细化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财政部门制订《市直2011-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印发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操作规程(试行)》;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将农村小学体育器材配备工程、医疗器械、园林绿化等纳入政府采购;重点抓好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的监督,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