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瑛 陈 娟)近年来,浉河区法院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做好非监禁刑罪犯跟踪帮教工作。
该院一是加强对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工作,寓教于审。通过庭审,教育被告人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认罪伏法。二是加强判后释明工作,宣判时对非监禁刑罪犯进行再教育,向其讲明刑罚执行期间应当如何改造,增强其回归社会、重新做人的意愿和决心。三是建立社区矫正联动机制。建立与司法局、司法所、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的长效联络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送达法律文书,使其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情况,保障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进入社区矫正。四是建立回访制度,对正在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表现,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并将回访情况记录在卷,作为矫正人员日后减刑或终止非监禁刑改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