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部署,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发布公告、接受报名、组织考察、党组研究等程序,拟聘任陈宏刚、杨中南、董丽萍、梅秀波、潘伟、孙高俊、郑卫东、李长州、黄烨、李俊章、杜一江、熊心宏、刘华、常进、夏积勤、代中杰、王俊、田清雅、李锋、张宏卫、张华、吴建枝、王勇、蒋雨华、蒋浩、马福启、肖勤、李玲、李祥华、王建民、王建武、贾建、裴长虹33名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7日内向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
监督电话:0376-6616090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