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科学决策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奋发图强、积极作为,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再创佳绩,圆满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1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在2010年全市财政供给单位(含差供)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做了大量的上门宣传及行政执法工作。当年新开户11568人,累计归集总人数达247303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60.36%(据市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2011年应建人数为409720人),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基本实现了两个8%,住房公积金当年归集额6.96亿元,同比增长37.28%,截至2011年年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达27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一)支取使用情况。2011年按规定为7218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34亿元。(其中为554名购、建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596.94万元,为2037名偿还贷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171.56万元,为3349名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955.93万元,为1278户解除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省、亡故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655.22万元。)提取额占当年归集额的19.25%。截至2011年年底,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4.57亿元,占归集总额的16.93%。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情况。2011年该中心不断推出新办法,加大贷款宣传力度,做到应贷尽贷,向1741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94亿元,占当年归集资金的42.24%,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1.08亿元。截至2011年年底,我市共向10312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65亿元,贷款余额7.44亿元,个贷率为33%。累计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3.21亿元,未出现一例呆、坏账。
(三)国债购买及回收情况。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该中心于2010年5月购买一年期国债2.12亿元,利率为2.6%,于2011年5月本息全部回收。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2011年实现业务收入4058.5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1241.27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2.1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582.02万元;国家债券利息按权债发生制计提收入233.20万元);业务支出2236.60万元(其中为缴存职工支付利息2158.14万元;贷款手续费支出78.46万元);实现增值收益1821.98万元。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