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大勇 罗明海)自2011年5月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清网行动”以来,固始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坚持“三个配合”,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化解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该院始终坚持与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发案、破案以及立案的告知制度;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保障侦查监督科适时派员介入侦查活动,提高侦查监督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二是成立专门的办案小组,提高办案效率。该院对公安机关在“清网行动”中提请批捕的案件,依据此类案件的特殊性,成立以主管检察长为主的快速办理办案小组,指定办案干警给予优先办理,做到快速批捕,切实提高了诉讼效率,确保了“清网行动”的高效推进。
三是互相配合与依法监督相结合。该院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和脱逃罪犯投案自首的通告》,主动配合做好在逃人员及其家属的规劝、感化、教育工作,尽力敦促在逃犯人员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宽处理。在加强配合的同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对“清网行动”中相关案件在侦查环节的法律监督力度,严防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现象的发生,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