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天泉

全国绿化委员会是国务院设立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民义务植树和全国城乡造林绿化工作的行政机构。曾任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的正厅级官员韩国祥,利用负责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工作的职务便利,向获得表彰奖励的全国33个市、县和单位收取赞助款、宣传费共计1029万元,后将其中的891万元侵吞。(《京华时报》3月19日)

积极正当的“评选”活动,旨在树立先进,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弘扬先进文化、维护社会和谐,有着正面引导作用。“评选”有利于推动工作,有利于激发群众改革发展的积极性,有利于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但是,当前,一些评选活动变了味:种类和数量急剧增多,简直到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地步。某些协会的评比明码标价,交相应费用即获称号,以此敛财;为检查评比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的情况比比皆是,形式主义盛行,行贿受贿、弄虚作假,助长了不良风气;过多过滥的“评选”甚至政出多门、名目繁多,有的评比结果还会误导公众,侵害消费者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其实,“评选”的背后,也反映了一些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错位。在这些领导干部看来,不获得荣誉、奖牌,不被授予先进称号,就不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政绩。于是,悄无声息中,“评选”成了韩国祥们滋生腐败的“温床”。

因此,笔者认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经常组织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中央和省文件规定的“评选”,坚决停办;向基层和企业转嫁费用或借机乱收费、滥发钱物的,坚决查处。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特别是畅通对“评选”的举报渠道。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对乱“评选”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真正的荣誉,不是靠“评选”评出来的,而是要靠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干出来的。希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莫让“评选”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