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宿业管理办法》日前正式颁布实施。《办法》规定,星级酒店、社会旅馆、度假村、乡村旅社等住宿业态实施统一备案,旅游行政部门将对住宿信息实施动态发布。
办法规定,已经设立的住宿企业要在办法实施的60天内或开业之日起60日内,将客房规模、出租率、房费等信息报送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将信息汇总、分类后,录入住宿业管理信息系统。
办法规定,旅游部门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适时公布本地各类型住宿企业的出租率、平均房费等信息。同时在旅游公共场所设置多媒体旅游信息服务设施,向公众提供旅馆分布、住宿咨询等信息。
(何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