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信司宣)近日,省司法厅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市司法局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丽萍以《积极作为 持续求进 全面开创信阳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新局面》为题进行经验介绍。

该局一是高度重视。把2011年度确定为“基层基础年”,作为全系统“局长工程”来抓。雷丽萍坚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基层工作情况汇报,局领导每人承包一个县区,深入到乡镇检查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出“六有标准”,下发了《信阳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严格规范验收标准,专门组织工作组对基层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示范带动。树立平桥区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试点,首先做到统一办公设施、上墙标准和统一簿册档案三统一,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参观学习。三是突出重点。基层工作点多面广、业宽线长,突出重点是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关键。近年来,该局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上下工夫,积极探索开展人民调解新路子,强化人民调解经费保障。设立人民调解基金,实行以案定补,极大地调动了调解员工作积极性;针对社会矛盾难点,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组织成立了信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创新管理。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具体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与市中级法院联合下发关于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通知,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接受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