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司宣
核心提示:市司法局以保障和关注民生为目标,指导罗山县司法局率先在县域组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商城县司法局创新法律援助工作体制机制,有力地维护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期将分别介绍罗山县、商城县司法局的先进经验。
创新工作机制 专业调解效果好
2011年以来,罗山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大局,创新服务方式,拓展工作领域,把医患纠纷预防与调处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突破口,坚持高位推动,整体联动,创新机制、重在主动,有效化解了多起医患纠纷。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目前,医患纠纷成为困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影响地方和谐稳定的问题,罗山县司法局在有效化解和调处医患纠纷工作中,注重强化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做到了在思想认识上真重视,在组织领导上真重视,在投入保障上真重视,在工作推动上真重视。罗山县司法局多次汇报请示,多方协调沟通,促使县委、县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司法局主要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并选聘专业调解人员,落实专门办公地点,完善办公设施和工作制度,将医调工作经费按照每年不少于20万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制定下发了《罗山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组织卫生、公安等成员单位外出学习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为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围绕医患纠纷预防、处置和调解三个关键环节,罗山县司法局探索建立了“分级分类、内外并举、多方联动、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分级分类”,即按照医患纠纷的发生地区、激烈程度、赔偿金额、处置难度,分别逐级由医疗单位、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县医调中心递进调处。“内外并举”,即医院内部的预防调处力量与属地及县医调中心等外部力量的紧密结合,一方面强化医院内部防控能力,另一方面明确各部门单位责任,强化外部快速承接、联动联调各类重大纠纷的机制和能力。“多方联动”,即发挥县医调中心综合平台作用,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维稳具体指导、医疗单位强化防控、卫生行政内外协调、公安机关法制约束、司法行政组织调解、审判机关公正裁决、财政部门经费保障、人财保险依法理赔的整体联动工作格局。“快速处置”,即强化现场控制,立足快速反应,建立医院、辖区和县医调中心的三级应急处置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快速处置的专业调解工作态势。医疗单位、卫生和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分别建立完善了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三是创新机制,重在主动。为确保医患纠纷既调解得了、化解得好,又能达到医患双方满意的良好效果,罗山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第三方调处机构的独特作用,统一受理全县重大医患纠纷,构建起既能及时与医院对接、又确保公正公平的专业医患纠纷调处社会平台。罗山县司法局按照“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卫指导、中心运作、单位联动”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帮政府分忧、帮医院解难、帮患者维权”的工作宗旨,“免费受理、免费咨询、免费调处”的工作原则。在中心内部设置了接访受理室、纠纷调处室、专家咨询室、综合协调室、理赔室和巡回法庭的“五室一庭”组织框架,分别负责纠纷受理、调解处理、咨询服务、力量整合、纠纷理赔和诉讼裁决等项工作。在工作方式上,积极落实整合力量、整体联动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步调处的工作方法,受理登记、听取陈述、拟订方案、调查核实、认定责任、协商调解、签订协议等工作程序,并与医疗卫生、与诉讼理赔、与治安警务密切对接,建立了“两整、两分、七步调处、三方对接”的运行模式。
罗山县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自2011年9月挂牌运行以来,提供咨询服务240人(次),接待来信来访326人(次),接访立案6起医患纠纷全部成功调处,调成率100%,无一件因调解不当或不力而影响稳定事件发生,无一起重访重调现象发生,既维护了医患双方权益,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转变工作理念 法律援助效果佳
商城县司法局法坚持以保障和关注民生为目标,以扶贫助弱、促进和谐为己任,切实转变工作方式,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举全局之力,聚各方之智,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一举扭转了法律援助工作被动滞后的局面,有力地维护了全县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规范化建设,打造法律援助主阵地。一是夯实基础,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商城县司法局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将法援中心办公室由三楼迁至一楼临街门面房,高标准设立了接待室、等候室和档案室,接待桌椅、饮水机等人性化服务设施和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一应俱全。二是贴心服务,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在县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办公室,全县9名执业律师轮流值班,就近为到法院起诉的当事人提供直接、免费的法律咨询与导诉。三是有求必应,法援热线畅通无阻。“12348”法律咨询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认真解答群众的法律困惑,引导他们通过正规渠道合理表达诉求。四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按照“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要求,将《法律援助须知》《法律援助流程》等制度上墙,并严格按照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把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齐抓共管,构建“大援助”格局。一是领导重视,保障有力。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商城县法律援助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连续三年被列入县政府为民承诺的十项民生工程,法援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组织和经费保障。二是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依托全县19个基层司法所,建立了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与法律援助受理点,明确专人负责,经费、制度全部落实到位。在县城原有的6个法援受理点的基础上,又在县人武部、县委老干局、残联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受理点,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全县370个村(社区)全部聘请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法律援助网络已经形成并逐步健全。三是提升素质,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制度,把法律援助中心列入全县职能股室行风评议,促进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提高。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教育和激励他们发扬革命传统,牢记工作宗旨,让爱心永驻,与奉献同行。
深化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名度。一是突出重点进行固定宣传。商城县司法局印制了400份制作精良的磁片彩色挂图,张贴在街道、社区、村(组)和2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受理点的显著位置,将法律援助的性质、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及法援程序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重点内容列得一清二楚,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二是深入基层进行走访宣传。制作了9000余份调查问卷和4000份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群众手中,面对面地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三是利用活动载体多形式宣传。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结合“五·一”、“十·一”、“12·4”等重大节日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与县映山红歌舞团联手将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编排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巡回到县、乡、村文化广场演出,广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四是借助媒体全方位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局门户网站、电视台等传媒,在《商城周讯》开辟了“法律援助专栏”,在县广播电台开通了“法援之声”,在局门户网站开办法律援助专页,在电视台“政法前沿”栏目开通了“法援天地”。此外,每月邀请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者到电视台,以生动的法援案例讲解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