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骆 健)近年来,固始县检察院在开展办案业务过程中,摸索出一套适合院情特点的工作方法,即构筑“三个通道”,建立快速办理机制,提高诉讼效率。
该院对交通肇事、过失犯罪、轻伤害案件等轻刑犯罪实行“高速通道”办理,加快案件消化处理进度,节约诉讼成本,解决案件多、办案人员少难题;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能不羁押的就采取非羁押方式进行诉讼,对不是必须扣押、冻结的物品不实行扣押、冻结等措施,实行“绿色通道”办理,减少了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情绪,加快自侦案件的消化处理;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犯罪建立犯罪批捕必要性说明工作机制,尽量采取非羁押或非刑事化处理,开展“亲情通道”办理,对适用轻缓刑事政策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对困难的给予帮教。
有了良好的案件办理机制,对办案件质量要求更高。该院强化案件质量责任,把案件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办案部门和岗位,形成“人人身上有压力,人人心里有动力”的局面。同时,要求每位办案干警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先后出台了《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审查意见呈批件》、《案件质量预警通知书》、《干警执法档案》等文书和案卡,保证了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案件采取定期复查;对公诉案件判决(裁定)、起诉书、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意见书采取按时审核;对主诉、主办检察官案件质量采取跟踪检查,开展监督工作。同时,对重点督查案件要求相关部门按时将办理情况向监察科反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该院检察干警偏少,但是,每年办理的刑事案件总数约占全市总量的1/6。办案任务多,维护稳定的任务也相当繁重。有了良好的工作机制、踏实的工作态度,案件多一点,办案干警无人叫苦叫累,在该院开展的问卷调查中,干警的工作满意度稳中有升。2011年,该院共办理商业贿赂案件4件4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危害能源和生态环境渎职案件1件3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刑检部门所办理的批捕、起诉案件,无一起错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