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偷来摩托车逛街 车主报警将其抓获

新县一男子骑着偷来的摩托车在新县城区逛街,不料遇到车主晏某,晏某立即报警,民警很快将该男子抓获。

2月25日13时,晏某报警称,其不久前被盗的两轮摩托车出现在新县城区某书店门口。接警后,新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蹲守在现场周边的商店,等待嫌疑人的出现。不一会,一年轻男子来到摩托车前,掏出车钥匙准备开锁时,蹲伏民警立即将其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男,19岁,对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孙佳懿 陈 慧)

建房施工“零安全”

造成事故获刑罚

固始县一农民无建筑资质却承建房屋,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致使吊砖机上的砖块滑落,将施工的工人砸伤致死。2月27日,固始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依法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查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查某无施工资质承包建筑工程,且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使用不符合安全标砖的吊砖机,施工现场未搭建安全网架,导致发生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方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吴章科)

因讨工资遭解雇

民警调解促和谐

近日,商城县城关镇某食品店内,职工肖某因家中母亲重病急需用钱救治,遂向老板黎某讨要工资,但是,老板黎某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给,肖某再三恳求老板黎某结付工资,由于老板黎某担心妨碍做生意,情急之下辞退了肖某,并在其工资中扣除500元作为店内损失补偿。肖某越想越委屈,便用手机拍下店内账簿作为筹码,坐在店内不走,双方互不相让。

接到报警后,商城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后,经了解,民警认为肖某的母亲生病急需用钱,情况特殊,黎某的做法有失人情,便将其拉至一旁劝说。经过民警耐心劝说,黎某认识到在此时辞退肖某实属不近人情,便同意与肖某达成协议,肖某删除在店内拍摄的账簿资料,黎某预先支付肖某工资1000元,剩余500元等月底再结算,同时愿意继续聘用肖某。(鲍翔宇)

无证经营卷烟

构成犯罪获刑

2月24日,罗山县法院以被告人朱利成(化名)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利成在明知卷烟属国家法律规定的专卖品,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违法销售卷烟,共销售卷烟833条,累计经营数额达62409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无前科,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本人犯罪事实,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可酌予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董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