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雷锋逝世50周年、全国第49个“学雷锋纪念日”之际,学习雷锋活动被党中央重视并又一次在全社会掀起热潮。这一方面说明全国范围内对雷锋精神的认可,另一方面则说明社会还需要更多像雷锋这样的人。

“学习雷锋”的提出是针对我国每一个公民的,然而事实上并非人人都能做到。笔者认为,并非人们不愿意做好人,而是做好人代价太大。回顾近年,见义勇为遭报复、好心救人遭勒索的事件屡屡发生,以至于形成“众人怕小偷”、“见到老人摔倒不敢扶”等怪异心理。面对这种现象,我们与其痛心疾首,不如扪心自问,有多少人会在自身利益遭到威胁时义无反顾地帮助别人?

作为合法公民,“自己”和“他人”在权利及义务上应该是相同的。由于缺乏对“好人”的保障,“助人为乐”有时候成为保护或损害自己权益这种非此即彼的选择。据《广州日报》2月20日报道,三小学生见义勇为获得奖项,家长们则普遍担心孩子在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情况下“勇”为而受伤。在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这些家长是维护孩子安全还是鼓励其坚持正确的道德倾向呢?

雷锋精神之所以被长久倡导,是因为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为大多数人谋福利。所以,“雷锋”的权益也应受到保障。笔者认为,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使各地对此予以重视,进行有效调查和处理,对好人好事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防止出现好人吃亏有冤无处诉的情况。不过,最根本的仍是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法制各项事业建设,“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有了铁面无私的执法者和良好的社会治安,大家才会安心做“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