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良博 吴正宇)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光山县举全县之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全年用于民生方面的投入累计达到12亿元,占全县财政支出的66%以上,项目之多、投入力度之大、受益面之广前所未有。
去年以来,经积极争取,该县被批准为全国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和第一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为93945名6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金,发放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平稳推进,参合农民62.8万人,参合率94.4%。为9885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901.5万元,为33979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935.8万元,为8740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五保供养金1369.4万元;新改扩建高标准农村敬老院20所,五保集中供养率达50%;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信息平台,为5.2万名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救助资金403.9万元。新增城镇就业689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63人,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新建(筹集)保障性住房1.6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968户、灾民民房恢复重建1460户。完成了11个行政村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和扶贫搬迁任务;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1.5亿元,完成各类水利工程2768处,解决了600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扎实开展“红七月,干实事”活动,共交办实事45项,办成了一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为确保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该县将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其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实施,一抓到底,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将工作目标量化,工作措施细化。对重要环节和难点问题,县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实地督察,掌握工程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适时召开重点民生项目推进会,成立项目跟进领导小组,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日发挥效益。
“决策想民、发展为民、成果惠民”,这是光山县的发展理念。该县持续深化民生建设年活动,努力把每一项民生工程打造成暖民心、顺民意、聚民力的精品工程、样板工程,给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