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规定,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所有企业进行年检。凡于201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请于3月1日起到所在登记注册的工商部门领取年检须知,办理年检手续。另外,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请在6月30日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年检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参加年检的企业,请于7月1日后直接到信阳市工商局监管科办理补检手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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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