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秦 旭)《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天起正式施行。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2月29日,我市召开贯彻实施《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培训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保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这是我省农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该《条例》的出台,对于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积极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三化”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尹保斌在培训会上强调,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贯彻实施《条例》对进一步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大意义。贯彻实施《条例》,是确保我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和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迫切需要,是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效益的法律保证。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好《条例》。要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参与面;要深入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开发的合力;要依法管理,搞好监督检查。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条例》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推动全市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为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和魅力信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研读了《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