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坚决打击“地沟油”进入食用领域的各种犯罪行为。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强调,对“地沟油”犯罪定罪量刑时,情节严重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在公安机关打击“地沟油”犯罪的强大攻势下,去年以来,中国未发现生产销售“地沟油”的重大犯罪案件。同时,以餐厨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动物饲料等正规企业原料收购量充足、收购价格平稳,生产经营状况显著改善;一些知名粮油企业食用油产销量同比增长明显。
目前,尽管“地沟油”犯罪的主要源头、犯罪网络和利益链条被摧毁,对人民群众食用油安全的现实危害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地沟油”犯罪利润巨大、诱惑性大,依然存在死灰复燃的可能性。
“《通知》是一部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核心内容在于,明确了用“地沟油”生产、销售“食用油”的性质,公安机关查实利用“地沟油”作为原料生产“食用油”的,即依照刑法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样,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即依照刑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目前中国各地侦破的“地沟油”犯罪案件已陆续移送起诉、审理。三部门联合下发的这份通知,充分体现了对“地沟油”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地沟油”案件的法律政策,以确保案件的顺利侦查、起诉、审判。同时,《通知》形成了对此类违法犯罪的有力震慑,也为公安机关深化打击“地沟油”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摘自《人民网》)